正当酒腻子要继续犯浑的时候,旁边突然伸过来一只手,操起了一旁的酒瓶子里剩下的酒底子,直接把酒腻子手中的火柴全都给浇湿了,然后就见叶晨笑着对酒腻子说道:
“同志,商店斜对过的岗楼里可就站着公安呢,用不用我帮你把人给叫来?真要是把人叫来,你可就彻底摊事儿了知道不?
喝多了跑到商店里闹事儿,这属于寻衅滋事,被归到流氓罪里,根据刑法第一百六十九条的规定,最低要被处以七年以下的有期徒刑。
小主,
再加上你这要把商店给点了,这就是彻彻底底的故意纵火罪了。如果尚未造成严重后果,没有造成实际损害或者造成的实际损害不严重,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如果造成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或者致人重伤、死亡,应当依法判处十年以上有期徒刑、无期徒刑或者死刑。
数罪并罚加在一块儿,呵呵,老哥,恐怕从今天起你就要告别你的酒瓶子,换个地方吃饭去了。怎么样?惊不惊喜?意外不意外?而且说实话,其实我也是个警察,要不咱俩换个地方聊聊?”
说着叶晨从上衣兜里掏出了自己的证件,给酒蒙子亮了一眼,酒腻子脑门的汗顿时就下来了。他脸上堆着笑,然后对着叶晨赖赖唧唧的说道:
“那什么,这就是自家妹妹,我俩这是闹着玩儿呢!”
一旁的马燕倚靠在柜台上,情不自禁的翻了个白眼,心说鬼才是你妹妹呢,谁要是摊上你这么个亲戚,那都是倒了八辈子血霉了!不过她倒是真没想到,这个长相顺眼的年轻男子,看起来文质彬彬的,却也是个警察,居然跟老爸是一个职业。
酒腻子连掺了水的酒瓶子都没顾得上要,灰溜溜的落荒而逃。这时叶晨笑着对马燕问道:
“同志,你这儿有空瓶子吗?卖我一个,顺带着帮我打一斤高粱!”
这时候玻璃酒瓶子不像后世,根本就没人要了,一个酒瓶子还值二分钱呢。马燕本就对叶晨心生好感,她笑着说道:
“等着,我找个瓶子帮你拿开水烫烫。”
正在这时,有人从身后拍了下叶晨的肩膀,叶晨回头看去,发现是师父马魁,他笑着问道:
“师父,您怎么来了?”
马魁刚才是跟在酒腻子身后一起进来的,只不过他一直躲在墙的拐角,没有现身。只见他拎了拎手里的瓶子,然后说道:
“家里酱油没了,你师娘打发我来打点酱油。”
散装酒和散装酱油、醋,这也算得上是七零八零后的时代特色了,那时候哪怕是家里来了且,普通老百姓一般也是用散篓子招待,很少会去买瓶装酒,直到进入了八十年代末情况才有所好转。至于瓶装酱油、醋,商店里压根儿就没有卖的。
这边马燕找了个空瓶子,放在了一旁洗手的搪瓷盆里,拿过了暖瓶,正在烫着酒瓶帮叶晨消毒,就在这时,看到老爸的身影,而且居然在师徒相称,这让马燕心中有些惊讶
叶晨举了举手里的五花肉,然后对着马魁说道:
“师父,我噶了一斤五花肉,呆会儿去你那儿蹭饭去吧,省得我回去单独开伙了,再打上一斤散篓子,晚上咱爷俩整两口?”
马魁本就对叶晨印象不错,刚才叶晨帮着自家孩子解围,他更是看在了眼里。于是点了点头,说道:
“好啊,正好介绍你师娘和妹妹给你认识!”
这时马燕已经烫好了酒瓶子,扯过自己的毛巾擦净,帮着叶晨把酒给打好,递到了叶晨跟前。然而她却没跟马魁在商店里相认,只是默不作声的接过了酱油瓶子,给他打了一斤酱油。
马魁知道自家孩子的心思,这些年自己进了深牢大狱,家里人没少被人戳脊梁骨。所以在打完酱油,付过钱后直接和叶晨一道走出了商店。
进了师父的家门,马魁妻子王素芳看着丈夫领进来一个大小伙子,有些不知所措的在围裙上擦着手,然后就见马魁对着媳妇介绍道:
“素芳,这是我跟你提过的叶晨,我徒弟。刚才我俩在燕子的商店里碰到了,小伙子一个人在宁阳生活,回去还得自己开伙,我就把他拉过来跟咱们一块儿吃了,你去厨房颠对俩菜,一会儿我俩喝点儿。”
叶晨从进屋的那一刻,就看到了师父家的窘迫,甚至都不如自己当初在人世间世界里的家,可谓是家徒四壁,老鼠来了都得落泪。
其实按照常理说,马魁家的日子本不该过得这么差的。马燕的售货员工作,在六七十年代,好歹也是八大员之一,工作既轻省,待遇还好。
哪怕是马魁身陷囹圄,家里的日子也不该差到哪儿去,可关键是他们家里有王素芳这么个病号,这就成了个填不满的无底洞了。
因为身体的缘故,王素芳这些年就没出去上过班,这并非是她没有工作,而是她把自己的工作交给了闺女马燕。
因为身体体弱多病,倘若病假一天接一天地请,不仅自己面子上过不去,领导也可能会对她进行调薪或者开除。所以,与其为难自己,为难他人,不如直接病退,让马燕接自己的班。
要知道,自从出了马魁坐牢的那件事情之后,马燕再去上学就一直遭受着同班同学的歧视,所以马燕也就没心思继续上学了。
王素芳让马燕早早辍学,去顶替自己的工作岗位这件事,乍看之下有违一个伟大的母亲形象,实际上却是当时那种情况下,最好的处理方式,而且没有之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