凡可凯此时没心没肺的和一个同样没心没肺的无所事事的青年争执起来,皆因这青年写了几首诗,在街上叹道:“何人能识我,何人能知我。”
凡可凯对道:“贵人不识庸,贵人不知俗。”
青年虽然一共才念了八年书,就因那教书老壁灯们的各种施压,各种辱骂以及愚蠢后,弃学玩耍,长大后自学读书,可惜没这方面天赋,从文不行就从武,从武也不行就从画,画也不行就诗,诶,终于找到了自己的归属,作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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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时也听出凡可凯此话之意,那是骂自己庸俗呢,不过这四句刚好能作一首诗,但后半句是面前这看起来比自己还年轻的娃所说,这青年又不满了起来,瞪大眼睛盯着凡可凯:“你为什么要说?”
凡可凯以为是此人要恼,说道:“我想说我便说,嘴在我身上,我想怎么说就怎么说。”
青年眼睛滴溜一转:“不行,你骂我庸俗,你得给点补偿。”
凡可凯觉得这青年有点意思,“你想要什么?”
“钱我不要太浅白,饭我不要是蹉食,人我不要是欲望,我就要你管住嘴,不许说‘贵人不识庸,贵人不知俗’这十个字是你说的。”
“那可不行,你还管着我了?”
然后二人便因此十字争执起来,凡可凯现在也是有耐心,与之争执了整整半小时,才终于说青年可以把这二十个字作为一首诗拿去用,但是必须落上自己的名字,见凡可凯主动开口,那青年也觉得自己赢了,冒出一股胜利的喜悦。
“好,我答应你,你叫什么?”
凡可凯脱口而出:“郑子民。”
青年不可思议道:“你就是那排行第二的郑子泯?”
“只是同音而已,再说了,我像吗?”
“也是啊,那你可要沾上光了。”青年拿出笔,松开袖口,继续开口道:“你把名字写在我袖口吧。”
白袖口落毛笔,这可十分考验字的功夫,凡可凯写的很好,字中不缺劲道,等凡可凯走后那青年才发现,凡可凯刻意在“子”和“民”之间,留下空隙,青年坏笑着加了三个点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