吴甘来有点懵:“陛下,罪犯也有恩田分配?”
崇祯点点头:“吴巡抚要广而告知,即使为匪为盗,只要回村登记入籍,交待罪行,接受处罚,保证三年不犯罪,均同权分配。”
“若无法到场的,其家属代为登记,可设半年之期。半年之内,脱离匪盗回村入籍,减罪行,得恩田。”
“否则,其恩田均分村民,其罪亦不可免。”
“陛下,那牢中罪犯呢?”
“牢中罪犯,由各府登记,同权分配。”
“包括晋商八家的掌柜、伙计、家丁、罪属,只要不是杀头之罪,亦一并分配。”
“这些人,不必再关押,一律放出种地;种完地,一律服徭役赎罪,或多纳粮恕罪。”
“若不种地、不服徭役、再犯律法,则罪加一等,一律押入门头沟煤窑,日夜挖煤,至死方休。”
“臣遵旨。”
吴甘来感慨于崇祯皇帝的仁慈大爱,又惊讶于他的冷酷无情。
给过机会的,屡教不改者,绝不留情。
“陛下,对于本地官绅、地主手中之田,如何处置。”
“一律清查税款,如有藏匿之地,一律没收。所欠税赋,三月之内,必须交齐。否则,以地抵税,收回分予百姓。”
“臣遵旨。”
“吴甘开,还要晓谕百姓,朕的恩田,只有使用权,没有所有权,百姓不许买卖。”
“不许买卖?”吴甘来一惊,他还没有听说这样的做法。
私有土地,不许买卖?什么鬼?
“对,如果允许买卖,朕百年之后,又会有一堆好吃懒做的村民,卖掉土地,沦为流民,大明又将内乱不止。”
“晓谕百姓,违规买卖的,协议无效。买主需无偿归还田亩,官府再罚银卖价的一倍。卖主可无偿收回田亩,无须归还卖田费用。”
“啊......”吴甘来又大吃一惊。
这招,也太阴了。
不罚卖家,只罚买家。
看似不合理,实则非常有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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毕竟,连土地都卖的人,大多是好吃懒做、偷奸耍滑、作奸犯科的烂人。卖完土地,立马就挥霍一空。你罚他,他也没钱。
买土地的,那就不一样的,至少得有点家底、有点余钱。罚款,那是一罚一个准。
即使告到官府,买地的竹篮打水一场空不说,还要被罚银。
而且,卖地的无赖,本无信义,随时可以撕毁协议,宣布无效。
这样下去,那些个好吃懒做的烂人,即使想卖土地,也卖不出去了。毕竟,卖土地坑人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