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在哥谭,最好别惹两种人

夜幕将近,华光初醒,狮头造型的罗马赌场也缓缓张开了血盆大口。

各色宾客出入,香肩美臀、款款绅士,望着那些在灯光中闪耀的首饰名表,站得腰酸背痛的秦威想起了一句歌词。

那年十八母校舞会,站着如喽啰。

只不过他现在不是像喽啰,他就是。

“威,放轻松一点!咱们又不是来站岗的。”

奥斯瓦尔德不知从哪拿了两杯香槟,递了一杯给秦威。

他的快乐真的很简单,只要身旁路过一位美妇,就能兴奋地挑起眉头。

“别看这些人穿得昂贵就理所当然认为我们要服侍他们,其实大家干的勾当都差不多,甚至这些家伙手里的鲜血可能比我们还多。”

奥斯瓦尔德舔了一口香槟。

“纠正一下,是比‘我’多,毕竟你可是个如耶稣般的大好人啊!”

“必要时我会杀人。”秦威有些不满对方揶揄的语气,反驳道。

“必要的时候?你根本不知道什么是必要的时候。”奥斯瓦尔德展眉一笑,“众所周知,哥谭有两类人最好不要惹,可如果你一定要惹的话,那就要抱着杀死他的决心。”

“第一类就是醉汉。”

秦威对此深有感触。

他的父亲就是个酒鬼,每次只要喝点逼酒就他妈下手不知轻重,小时候打不过父亲只能忍耐,直到十七岁那次忍无可忍飞起一脚把糟老头子踹进了ICU躺了一个星期,这狗东西才知道“收敛”二字怎么写。

听了秦威的故事,奥斯瓦尔德笑得前仰后合。

“某种意义上来说,你可比我凶悍多了!如果再给我人生重来一次的机会,我一定效仿你给那混蛋两脚。”

“所以呢,最好不要惹的第二类人?”秦威不想再谈论父亲,主动岔开话题。

谁知说到这奥斯瓦尔德的脸阴沉了下来,仰着脖子灌了一大口酒,又狠狠抹了一把唇角。

“准确来说是一個人,红头罩帮的前任首领。他是个正儿八经的疯子,明知被罗马人通缉还敢乔装打扮只身潜入法尔科内先生的住宅。”

“他没死吗?”

“他的身上缠满了遥控炸弹,又控制了法尔科内先生,根本没人敢动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