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4章 猪狗不如 不知廉耻

哭嚎的推着郝建民的身体,她对郝建民还是有感情的,看他这惨样还是心疼的。

“哎哎哎,你谁啊,你别这么推人啊,人身上有伤呢!”

“哦,哦,我,我是他媳妇。”接着又把他给她买鞋半天没回来,她这才找来了。

众人也看见这女人,大冬天的没穿鞋,光穿了一双脏的看不出颜色的袜子。

“哎呦,丫头啊,这天咋不穿鞋啊?他这是给你买的吧?快穿上吧。”

一个看热闹的大娘一指郝建民身边散落的布鞋说道。

众人心想,这两口子看起来感情也不是很好的样子。

大冬天的,给人买双布鞋。

赵红艳也顾不上别的,赶紧先把鞋穿上,就是穿的挺费劲的。

她一看鞋码,差点又骂出声,她39的脚,郝建民给买了双38的鞋。

她也不说话,拿着鞋又回了供销社,让售货员给换一双39的。

售货员一看,也不知道这人怎么弄的,刚买的新鞋,里里外外全脏了,自然不给换。

她又和人家吵架,没法多大会儿,刚才让她穿鞋的那个热心大娘又来供销社找她。

“丫头,干啥呢?快点啊,张老二要送你男人去医院呢。”

赵红艳只能憋着一口气,使劲蹬上了这双小鞋,就追了过去。

本来鞋就小,她脚又冻了那么久,都肿了,每一步都好像踩在刀尖上那么难受。

只是这些和叶瑾义他们都没有关系了。此刻的叶瑾义也已经坐上了去军区的公交车。

心里其实对打断郝建民一条腿和一只胳膊并不是很满意,最满意的是在他脸上写的字。

那是用叶瑾桦给的擦不掉记号笔写的,虽然写在皮肤上不是完全洗不掉,但是也要洗好多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