所以,她不想跟孙晓月走得太近,可陈双燕却兴奋地要去,还非拉着她一起。
三人端着脸盆,装着脏衣服朝着河边走去。
孙晓月边走,边注意观察着四周,想看看能不能遇见昨天那个熟悉的身影。
陈双燕一路有些抱怨:“我昨晚都没睡好,这个地方忒破了,我感觉有跳蚤,咬得我全身痒得难受。”
李思敏摇头:“可能是太累了,我睡得还挺好,倒是晓月,我听一晚上翻来覆去没睡着。”
陈双燕一脸恭维地看着孙晓月:“那肯定不一样啊,晓月是司令的女儿,从小娇生惯养,肯定住不惯这种地方的。是吧,晓月?”
孙晓月笑笑不说话,虽然姜振华的职位离司令还差一大截,但她喜欢这种被追捧的感觉。
李思敏对孙晓月本就有敌意:“司令的女儿,怎么还下乡?”
孙晓月很大方地笑笑:“是我主动申请的,这些年我跟着我爸去了很多基层,也去了很多条件很艰苦的地方,所以我也想自己下来锻炼一下。你看我皮肤这么黑,就是天天在外面跑晒的。”
陈双燕哇了一声,满眼羡慕和崇拜地看着孙晓月:“你思想觉悟真高啊,我家是迫不得已,而且还想着以后回去能给安排工作呢。”
她和李思敏,蒋东华都普通工人家庭出生,家里孩子多,父母岗位只能有一个孩子去顶替,剩下的就靠自己,所以就想着通过下乡,然后回去能被安排工作。
现在听孙晓月说,心里突然有了想法,她只要巴结好孙晓月,那以后回城是不是容易很多?回去后让孙晓月帮忙,给她安排个好工作。
顿时,对孙晓月的态度更好了:“晓月,一会儿我帮你洗衣服吧,你去附近转转,帮我们看看都有什么好玩的。”
孙晓月活了两辈子,什么样的嘴脸没见过,陈双燕那点小心思,她也是一目了然,勾了勾唇角,一个蠢货,以后正好可以被自己利用,嘴上却说着:“那怎么行,咱们洗完一起去,一同劳动才快乐啊。”
聊着天,她们已经到了山坡上,坡底下就是小河。
孙晓月一眼就看见,坐在河边,穿着白色衬衫的姜知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