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章 录用上岗

夏日的春城,雨水格外多,尤其是等待通知这几天,像是漏水似的,从早下到晚,又从晚下到早。

林小米的心情,也像这个天气一样,郁闷而焦灼。

复盘她面试的过程,总体看比较不错,可这录用与否,真不是她能确认的。

6月的最后一天,林小米接到了金安集团的录用短信。

“林小米:您好!恭喜你正式成为金安集团的一员。您拟从事的职位是集团行政中心人力资源部人力专员,试用期3个月,合同期3年。

薪资试用期每个月4500元,转正后每个月5000元,集团有工龄工资、电话补贴和交通补贴等其他福利待遇。祝您工作愉快!

请您于7月4日到集团培训中心进行培训。地址是集团大楼后面的培训中心大楼”

上班之后,林小米才知道,别看是民营企业,这方面,总监黄铃铛一直坚持依法管理,之所以新人签订3年劳动合同,是因为《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劳动合同的期限分为有固定期限、无固定期限和以完成一定的工作为期限。

有下列情形之一,劳动者提出或者同意续订、订立劳动合同的,除劳动者提出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外,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