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9章 曹操称相

汉阙三国梦 一吃就胖 1888 字 2个月前

有一回汉帝宴请郗虑、孔融二人,饭桌上皇帝就问孔融:“鸿豫何所优长?”,意思就是“老孔啊,你觉得郗虑这人有什么优点呀?”

这同事嘛,在领导面前互相恭维一下本是人之常情,结果孔融回了句:“可与适道,未可与权。”

啥意思呢?语出《论语·子罕》,原文是:“子曰:可与共学,未可与适道;可与适道,未可与立;可与立,未可与权。”意思就是同学不一定志向相同,志向相同不一定能一起共事,一起共事也不一定能随机应变干出成绩。这不就是在挖苦郗虑是个书呆子光会动嘴啥事也干不成么?

郗虑当时就不乐意了,拿筷子指着孔融说:“融昔宰北海,政散民流,其权安在也?”,你孔融还好意思说别人?你当年在北海当太守,弄得政策混乱百姓流离,你又能干成啥事了?

正所谓文人相轻,孔融这人身为孔子后裔,一向自持甚高,一般人不大看得起人家。经常说些风凉话挖苦这个挖苦那个,这个人缘嘛可想而知,得罪的人海了去了。

可这郗虑是个记仇的,一看曹操也受不了孔融了,这不报仇的机会来了么?

郗虑起早贪黑去整孔融的黑材料,最后罗列罪状如下:

一、私养死士、意图谋反;

二、曾向孙权使者诽谤朝政;

三、发表“有天下者何必卯金刀”的反动言论;

四、出门露着头发不戴头巾,有辱朝廷礼仪;

五、与祢衡酒后狂言,说爸妈生孩子就是为了自己爽,对子女全无恩情这种不孝之词;

凡此种种,不一而足。

曹操拿着这份罪状,立刻下令将孔融下狱,当晚就把孔融害死在狱中,年五十六岁。第二天,派兵抄了孔融的家,全家老小全部诛连,一个不留,尽斩于市。

孔融名传天下,几千年后还被传唱让梨之美名。却不自知他的才情、他的清白,在权力面前毫无份量,在仇恨面前一文不值。权力和仇恨就像一头嗜血的恶魔,它杀起人来比人杀猪还要轻松,轻松到只需一杆笔、一句话,就能人头滚滚、血流成河。它盯上谁,谁就要死;谁盯上它,谁就得疯。

古今中外,概莫如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