叶寻青的行为在大部分人眼中,那就是离经叛道,尤其是他让两个弟弟读书写字,那就是触犯了天条。
古往今来,没几个哥儿读书认字的,十个哥儿有一个会写自己名字的,那都很厉害的了。
但是叶寻青家的哥儿,无论是年纪小的,还是半路买来的,都是会认字的,不仅如此,还能卖字赚钱。
眼红,人真的会眼红,人的嫉妒之心是不会消失的。爱你的人希望你更好,但嫉妒你的人只能让你倒霉。
他们没办法对付你,就只能在言语上讨个好处,比如说面前这个男人。
“现在想的好,以后说不定你哥哥就会把你给卖了呢。”男人半逗他半吓他,“把你卖给老光棍做媳妇。”
叶寻青非常生气,一下子把炸鱼的筷子往锅里一甩,抄起旁边放着的椅子就要砸他。
“操,你大爷地说什么呢?”叶寻青骂道:“我把你卖给老光棍都不会卖我弟弟的!”
说话的男人呆滞住了,他长这么大,还是第一次被哥儿骂,所以他有点懵。
“滚蛋!”叶寻青作势要砸椅子,“这里不欢迎你!”
那人本来就不是来买东西的,现在被威胁了,就更不想买了,但他又咽不下这口气。
“你敢砸我?”那男人叫嚣道:“你信不信我掀了你的摊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