鲁伯特举起酒杯,哈哈大笑:“殿下,拙荆有孕在身,家中长辈顾虑孙辈多过顾虑我这个不孝儿子,我只软磨硬泡的三天,老爹就嫌弃我烦人,把我发配到您这里来了。”
在罗贝尔经略莱茵与威斯特法伦的日子里,留在维也纳的鲁伯特顺利与未婚妻完婚,迎娶了哈布斯堡分家的女儿。
“呃……我觉得,”罗贝尔无奈扶额,“鲁伯特,这种时候,身为一个负责任的男人,你更应该守在妻子身边。”
“我已经约定与她白头偕老,我们彼此之间的感情不需要时时刻刻耳鬓厮磨。”
鲁伯特的语气铿锵有力:“前往未知的旅途探险,寻求荣耀与地位,这才是大丈夫应该做的事情,您也是这么教导我的。”
“你不要污蔑我,我没有。”罗贝尔大惊失色。
“您虽然不曾直说,但我理解了您话里的意思。”
“你……算了,不跟你说了,省得你再理会错我的意思。”
简恩·冯·塔克西斯。
距离他们上次见面,已经过去了不知多久。
罗贝尔一度怀疑他带着伊莎贝尔和自己的投资金逃之夭夭,没想到,简恩居然打听到他的所在,还不远千里前来寻觅。
上次见面时,简恩一身陈旧的布袍,穷得饭都吃不起,活脱脱一根形单影只的柴火棍。和他的妻子在一起,算是两根柴火棍,
但这次,简恩却完全诠释了士别三日当刮目相待。
当那个胖乎乎的男人笑眯眯地走到自己面前,还伸出戴着三枚绿宝石戒指的手搓了又搓时,罗贝尔用怀疑的目光打量着对方。
“……简恩?”
“嘿嘿,贵人,您还记得我呀。”
小胖子搓着肥胖的手,牵着一位丰润温柔的贵妇人,来到他的面前。
“你们二位。”罗贝尔讪笑几声,“确实大不同往日,如果没有你的拜柬,我应该认不出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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