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百八十八章 吴天的生活状态

洪荒第一鸦 一叶金 1281 字 1个月前

这还是在他们没有修炼的情况下。

他们餐风饮露,以青桑为食。

他们摸索着修行,开发自身的血脉,修行速度自然不会太快。

吴天跟几个老人聊天,拉过一个小孩察看。

然后,暗道一声惭愧。

生而不养,说得就是他这个人父!

不仅人族,还有西方的其他黄金种族。

他都疏忽。

其实他曾有过想法,让清风刻录书籍,他还为此创出了魔文。

但后来,不知为何,就搁浅了。

具体原因,他已经忘了。

看来这个,得尽快提上日程。

不然,他们都老了。

吴天在人族呆了很久。

然后离开了人族,向西。

人族也有人得到了魔文,每一代都有,这些人天赋极佳,运气也极好,所以修为也高出了普通人一筹。

吴天出了人族部落。

他心血来潮,给自己造了一匹马,一匹白马。

黑衣骑白马,手里提一壶酒。

迎着西风,一副画面。

古道西风瘦马。

马是不够瘦,但人瘦呀!

至于枯藤老树昏鸦,总会见到的。

更何况,他就是乌鸦。

洪荒的乌鸦已经很多。

而且都是有枝可依!

这是吴天当日的宏愿。

也是他的法旨!

洪荒凡草木之属皆应。

不敢有丝毫违背。

就连黄中李都应了。

假如有一天乌鸦飞入魔罗福地,她也得让乌鸦落脚。

大风中,吴天策马啸西风!

夕阳下,白马低头慢行。

他们没有目标,只是向西。

吴天把酒壶换成了酒囊,在白马脖子下也挂上了一个。

白马,也学会了喝酒。

他们翻过高山,越过大河,驰骋在平原上,夕阳下,沙漠中,他们一坐一站,喝着酒。

他们见到了很多的生灵,有凶的,也有不凶的。

吴天都把他们打发了,即便是要吞他们的。

没有生灵认出吴天,就是创造他们的父神。

吴天也乐得自在。

这是一次长途的旅行,没有目的,没有任务,就是到处走走,看看。

清风已经回去了,去刻竹简。

「应该建一座竹楼,就立在,二重山。」

不然他怕,竹简和竹楼都被混圆吃了。

当然,也怕被二狗啃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