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五章 剥了皮我认他骨头

周秉义来到了水房,洗了把脸,然后回到宿舍拿了饭盒,去食堂打好了饭菜,自己吃完之后,又来到了妹妹所在的宿舍楼,托底下的同学帮忙把饭给妹妹周蓉送去,熟知妹妹性格的周秉义,知道今天周蓉是肯定不会去食堂打饭的,因为她丢不起这个脸。

做完这一切的周秉义,回宿舍换了身衣服,然后走出了校门,朝着叶晨和郑娟一家四口租住的房子走去,今天的事情他想跟自己弟弟好好的谈一谈。

当周秉义敲响房门的时候,郑娟来给他开的门,见到周秉义,郑娟开口问好:

“大哥啊,你怎么有空过来了?吃饭了没?”

周秉义笑了笑,然后对郑娟说道:

“甭麻烦,我吃过了,秉昆在家吗?”

只见郑娟点了点头,然后开口说道:

“在家呢,在屋里写东西呢。”

叶晨在来这个世界之前,就给自己安排好了一切,最难的无非就是前面这十几二十年,所以他才会给自己准备了一条捷径,那就是利用自己过目不忘的技能,提前翻阅了大量的在这个时代受欢迎的大部头的伤痕文学,为了当好文抄公,他也算是做足了准备工作。

被郑娟让进屋的周秉义,看到弟弟在书桌旁忙碌,阻止了郑娟叫停叶晨的行为,而是在一旁随便的拉了把椅子坐下,郑娟给周秉义泡好茶递了过来,周秉义一边喝着茶一边等待着正在忙碌的叶晨。

叶晨码字的速度还是很快的,毕竟只是把脑子里的文字,直接提取到纸张上面,不用太多的思考,虽说没有后世电脑码字快捷方便,但是也没耽误太多的时间,他给自己每天安排的任务是五千字,一部二三十万字的大部头,基本上两个月就能搞定了。

码字状态下的叶晨是专注的,大脑屏蔽了外界的一切,这种时候,郑娟都会安静的忙碌着自己手头的事情,不会让外界打扰到他,码完字的叶晨,把钢笔盖好帽,然后放进了笔筒,使劲的抻了个懒腰,这才发现微笑着坐在一旁的周秉义。

看到周秉义,叶晨笑了笑,开口说道:

“大哥,来了怎么也不说句话?我光顾着忙了,都不知道让你等多久了!”

周秉义也没跟叶晨客气,直接起身拿过了桌上叶晨刚刚码好的稿纸,翻看了两页后,有些惊讶的开口说道:

“你这是又开始写新的小说了?”

叶晨点了点头,然后看着周秉义说道:

“对啊,学累了的时候,正好换换脑子,顺带着还能赚点生活费,何乐而不为,您说是吧?”

周秉义重新坐下之后,看着面前的叶晨,开口说道:

“秉昆,这些年我发现你的变化实在是太大了,换了以前,依着你懒散的性子,才不会这样忙碌,现在我感觉你像换了个人似的。”

叶晨双手捧着手中的茶杯,暖着手开口说道:

“要说一切都是为了理想或者是兴趣,那太虚无缥缈了,我也没那么装,其实说白了,我也不过是想多赚点钱,按照姐姐说的,我其实就是个钱串子。

其实如果是我自己的话,钱够花就行,可是我身边还跟着一大家子的人呢,我得为了一家人的生活考虑,最主要的,是我想多赚点钱,早一点买套房子,把爸妈从光字片儿里接出来,二老已经苦了大半辈子了,我想让他们享两天清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