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样分工明确,也大大提升了效率,同时都察院和司法院也效仿,有不同的人负责不同的案件,分类处置。
豫州的刑狱很快取得了成效,三衙的官吏也不再那么忙碌。
同时,刘义隆又提出,在大理寺、刑部缉捕司、督查总院各设立一个巡查使,这个巡查使负责处理各州处理不了的疑难案件。
就这样,这次刑狱改革开始慢慢铺开,三个月,基本上每个州的三衙都建立起来,主要郡也建立起来三衙,县一级则只有少部分重要县建立三衙。
各地奏章不断,其中也有官员提出建议,刘义隆根据可行性和合理性给予批示,同时也从中得了了一些好的建议,有些官员,刘义隆记住了,并记录在册,好好考察,以备后用。
同时,刘义隆又根据三衙在科举中单独设立一科,以选拔司法人才。
刘义隆认为,三衙作为掌管刑狱的衙门,责任重大,而且是能够直接接触百姓的衙门,必须要保证官员的纯粹。
不过其中也出现了一些事情,比如有世家犯事,以往只要收买县令、太守或州牧即可,如今三衙并立,互不从属,这样,想要收买就要付出巨大代价,同时有些时候还需要上报上一级三衙,这就让很多世家无奈,只能约束家族子弟,一定要低调行事。
就这样,宋国的刑狱一时间清明不少,但是还是有局限性,毕竟这个时代,有些事情最终无法查出真相,还有就是,司法院审理的时候,有些官员用刑过重,导致屈打成招,这种事难以避免,只能靠一级一级来约束。
不过这些都只是个例,但是对于那些世家、商人、权贵来说三衙的存在确实让他们收敛不少。
哪怕在长安城,很多世家子弟、宗室子弟、权贵子弟都收敛了不少,尤其大理寺刚刚将一名世家子弟当堂判死,让这些二世祖收敛了不少。
刘义隆见这件事顺利解决,也算是放下心了,闲来无事,刘义隆前往将作监,他心中又有了一些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