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森狂笑着捏碎了另外一块传音石,和兽人,没有什么条件可以谈的,战就是了。
“全员上马,从右边走。”黑森指挥道。
他不是害怕,虽然兽人很多,但是黑森相信要冲出去不难,只是那样伤亡会很重。
这里的人是他的立国之本,现在他不是佣兵团长,他的理想不允许他像原来那样横冲直撞了。
右边是高山,他要占据有效地势,尽少的减轻损失。
路过马车的时候,黑森开口说道:“铁汉,你们不是士兵,有危险直接走。”
“动起来!有兽崽子来给我们送军功了,可惜老子拿来没用,换不了金币了!”黑森狂傲的声音在队伍里面响起。
“哈哈哈。”
那些佣兵们狂笑起来,他们的眼里露出的不是胆怯,是兴奋,这样的战斗,他们经历了无数场。
毫不客气的说,两倍敌人,他们根本没放在眼里。
凭什么黑森可以以七阶星辰骑士的身份让血色佣兵团的排名冲到帝国前五?
因为血色佣兵从建立以来,打的全部都是以少胜多的仗,做的也是别人不敢接的任务。
血色两个字,是用敌人和自己的鲜血染红的。
这一千佣兵,都是精锐中的精锐,是无数场战斗中走出的战士。
黑森到离开都没有去问王诺那个问题,因为他已经知道答案。
因为他已经明白,比实力更重要的,那是信仰。
而他黑森,就是血色佣兵团的信仰。
斯达跟在黑森身后,看着黑森的背影,心里生出一丝佩服,这真是一个有人格魅力的统领。
每逢大事必静气,战场最怕的就是胆怯,人心散了,就打不了了。
他还怕这些佣兵自乱阵脚,现在看来,自己完全多虑了。
远处,兽人的埋伏之地,统领脸色铁青的摔掉传音石。
“被黑森发现了。”
“现在怎么办?”队长问道。
“什么怎么办,大统领下了死命令,必须杀掉黑森。”
队伍的统领脸色很不好,黑森绝对是一块难啃的骨头,这些年,死在黑森手里的兽人统领不计其数。
要知道,达到七阶才有资格当统领。而黑森手里,还有以七阶干掉八阶的战绩,不是一次,是两次。
“冲锋!”
兽人族的战士拿着武器,跨上各种坐骑,对着黑森追去。
另外一边,黑森带着队伍,居高临下的看着冲来的大部队。
“吉米,给他们来个大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