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章 我的名字叫约翰·威克

手中握着的铅笔此刻化作了一柄利刃,在所有人都没有反应过来之际,手中铅笔就已经洞穿这六人的太阳穴,让其殒命当场。

没有枪响,没有骚乱,有的只是简单快捷直接有效。

酒吧内所有人都被王一这干净利落的杀人手法给震慑到了,那些本来打算上来清场,然后把这笔横财昧下的帮派分子也不敢上前。因为王一此刻不仅有了一支铅笔,还有六把手枪,他们不知道这六把手枪在这样一个杀神手里会发挥出去什么作用。

大家出来混黑,顶着禁酒令的风险开酒吧无非就是求财,打打杀杀不讲究啊。

王一则是旁若无人将自己被拿走的箱子从他们脚下提了上来,放在桌上,光明正大打开,点起了数,然后皱眉,就这么一会的功夫,小一万的美元巨款少了十分之一?他妈的,禁酒令下卖酒真是暴利啊!

心里感慨着,王一重新扣好皮箱,用那根没有任何损坏,甚至没有血液沾染的铅笔在桌上白纸写下约翰·威克这个名字,喝光桌上的七杯威士忌,这才对着此刻因为自己这番举动而震慑住的众多酒吧客人举着最后一个空杯。

“很棒的酒,各位,接着奏乐,接着舞。”

说罢,他就将一张本杰明塞在那个没有离开的侍应生胸前口袋,提着这装有近万元巨款的皮箱和六把手枪旁若无人走上了楼梯,每个人都盯着王一手里那个皮箱,却没有一个敢动。

在那个地下酒吧守门人面前停下,也给他又塞了一张本杰明。

“我说过的,只是一些私人恩怨,谢谢。”

守门人已经懵了,自己放进来个什么鬼!

王一才不管这守门人心里想什么呢,他只知道自己的目的达到了,他已经放下去了饵,接下来就看谁先咬钩了,这个国家,不缺那种为权力地位而下注的赌徒。

很快的,第一个咬钩的人出现了,是那个近距离见证王一用一支铅笔杀死六人的侍应生,看了看桌上的名字还有胸前口袋的本杰明,这名年纪不大的侍应生也做出了一个决定,当下就快步穿过人群,走出了这间地下酒吧,看到了正在外面不紧不慢准备离开的王一。

“他们是爱尔兰帮的,你有麻烦,先生。”

“麻烦这个定义取决于我。”

“我想也是,冒昧问一句,先生,你来纽约的打算是什么。”

“你为什么这么好奇?”

“买股票之前,总得搞清楚这只股票未来的前景如何吧?”

“很聪明,那你呢,你买这只股票想要得到什么。”

“我想要得到整个纽约。”

“很好,你通过了我的面试,能告诉我你的名字吗,朋友。”

“温斯顿,温斯顿·威尔逊。”

“那么温斯顿,你很快就会有一份新工作了,等着你的入职通知吧,再见,温斯顿。”

“再见,威克先生。”

年纪不到二十的温斯顿看着王一离开的背影,他得承认,自己有赌的成分,但心中有个声音告诉他,他赌对了!

而回到贝希摩斯财团给自己安排的豪华公寓,王一将皮箱往沙发上一丢,又从冰箱里取出一瓶冰可乐,站在窗前,看着这座不夜城的纽约,他的脑子里已经有了一个计划。

回来上工第一天好多事,今天只有一更,明天开始补齐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