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75章 特赦

春秋我为王 七月新番 3418 字 2个月前

这是个赤裸裸的现实,也是短短十年无法改变的现状。

不过赵无恤依然有担心的地方,他叹了口气:“只是,这次的事,有些委屈邓析了……”

……

因为西门豹写的那份《复仇议》,他俨然成了名法一派的年轻一辈代表。前些日子,邓析还特地让他来大理寺见了一面,对这个年轻人极为赞赏,让他学而优则仕,来大理寺做见习的小吏,多了解一些法律条文,也增长实践经验。

是故今日西门豹才能以大理寺小吏的身份在棘庭旁听,并见证了整个戏剧性翻转的过程。

“此次的特赦一下,大理的判决便形如空文,这件事实在是,实在是……”

西门豹不知道此事发生前,赵侯已经跟邓析打好了招呼,是故对整个过程有诸多不解,认为是公室临时反悔,为此他生出了许多不甘,本来想要安慰邓析一番,不想却变成了抱怨。

邓析倒是云淡风轻,受了委屈后,却笑了笑没有说话。他事先已经接到了赵侯打的招呼,二人对这次的事心照不宣,赵无恤还暗示邓析,可以称病,让其他理官来主持审理。

然而邓析却硬着头皮,坐到了主审官的席位上,承担了这次的怨望……

“我老了,寿命也不知道还有五年还是十年,此事之后,也差不多就该摘下獬豸冠,告老还乡,受一点怨恨算什么?倒是年轻人还大有希望,不该受此委屈,《赵律》,还有待汝等去完善修补,国法,还有待汝等去维持发扬……”

其实,邓析比天真的西门豹更加清楚,这已经不是赵无恤第一次干涉司法了。早在十多年前,邓析在赵氏草创律法的时候,赵无恤就暗示他,对齐国公子阳生进行公审,临时追加条款,对阳生施加重典,处以腰斩!

而过了一些年,等到石乞、眉间赤二人杀晋国太子时,赵无恤却又以赵氏之法不能管到整个晋国为由,阻止邓析等人涉入此事,眉间赤被轻描淡写地放到军中,没几年又回来了,还做了赵无恤的身边那个神秘组织“黑衣”的首领,对赵侯死心塌地。

从那个时候起,邓析就有些明白了,虽然赵侯将律法和大理寺的地位拔得很高,远远比周代的大司寇要强。但归根结底,整个法律系统,包括这部《赵律》,依然只是强大君权的附庸,国君的意志,能左右律法……

法律系统的理官们,依然是统治的工具,不是统治本身,只要国君需要,他们随时会被提出来,作为百姓眼中的“酷吏”,替君主的决定背锅受过……

这次判决,邓析在赵无恤的支持下顶住压力,维护了国法的严肃性,同时让“复仇不犯法”这种自古以来极为正常的事自此一去不复返。但随着赵无恤的一纸特赦,国君和太子倒是做了好人,却让邓析成了百姓眼中的坏人,集天下之恶于一身的滋味,不好受啊……

“谁让吾等是君上的臣子呢?”

邓析是名法之学创始人,但他不是那种为了法律的公正,能够与国君对着干的强项令,这口锅,他只能背。因为律法在这个时代,是极其脆弱的幼苗,在赵侯羽翼之下方能成长,一旦没了赵氏支持,只怕会被巨大的舆情和顽固的礼制摧垮。为了让律法能够延续,一些委屈和不公,邓析也只能哑巴吃黄连。

视法本身为君权附庸,这是春秋战国法家的核心思想,法是用来限制臣、民的,却唯独不是用来限制君主的,反而是用来加强君权的,这与后世的立宪修法差距极大。

不仅自己背锅,邓析还苦口婆心迪地告诫后辈道:“西门豹,汝记住,赫赫君权之下,均为蝼蚁……吾等能做的,就是接受诏书,履行君上之意志,同意伍封特赦。同时下来后亡羊补牢,完善律法里的条文,好让日后相同的事不会再发生,再有人私人复仇,律法绝不宽恕!”

西门豹颔首之后,心情却久久不能平复,等到他送邓析返回居所时,街上有许多百姓依然在津津乐道地说着国君下达特赦令的事,人人皆视赵侯为圣君,视伍封一案为沉冤昭雪,但也认识到了,私下复仇只怕是真的会吃官司的,下一个犯事的,可不要指望君上的特赦,唯独对”酷吏“,却是一句好话都没有。

在马车上的西门豹听得愤懑不已,他咬牙切齿许久,突然对邓析脱口而出道:“大理,若是,若是有朝一日,律法能够限制到国君,让国君也不能滥用特赦之权就好了!”

PS:唐代开元年间的张瑝、张琇兄弟复仇杀人案里,也是因为《唐律》没有管复仇的专属条文,所以只能用类似的”绝时杀人“,判处”故杀“的罪名,当时唐朝朝野也对这件事展开了剧烈的争辩,最后唐玄宗选择了处死兄弟二人,但民间依然对他们充满同情,律法已经进步一千年的唐代尚且如此,就可想汉代、先秦的情况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