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72章 壮士末年

春秋我为王 七月新番 1768 字 2个月前

ps:晚上还有一章

天色阴沉,昨夜惨烈的杀伐已经过去,充满生气的朝阳从云层里钻出,小城台谷笼罩在温暖的阳光下。

战斗已经结束,经过一天一夜的厮杀,一个又一个彪悍的战士倒在城头。如今两丈宽的城墙被尸体填满每一寸空间,满地都是兵器,断矛、残剑、弯弓。原来土黄色的墙垣被鲜血浇透,此刻透着阵阵血红,整个台谷小城就如同一个超大的屠宰场,空气之中尽带着一股血腥酸臭之味。

在豫让登上城头时,最后的反抗者也终于被击杀。

那个干瘦的赵氏军吏倚在旗杆上,双眼瞪圆,似乎随时会奋起一搏,可实际上,他已经有进气无出气,早就死了。他身上千疮百孔,可最终让他死去的,是胸口上的致命剑伤,很不明显,却很致命,只有豫让才能刺的这么准,这么毫不犹豫。

豫让是对决的胜利者,却看不出获胜的喜悦,他提着还滴落鲜血的剑,静静地站在那赵氏军吏死不瞑目的尸体前呆立不动,似是在默哀,又似是在祭奠。

“宁死也要守住身后的军旗,这便是,士为知己者死么?”

豫让喃喃说了这么一句,似乎感觉到了天空之中传来的光亮,便抬起头来看向天空,原本锐利的眼神此刻却有一种说不出的落寂。

“此人如何称呼?”

豫让回头,见是知瑶走了过来,正皱着眉四下查看,他对这场战斗很不满意,但在看到这番光景时,仍有些触动。

他爱才,求才之心不亚于赵氏父子招贤,此生最见不得的两件事,便是美人迟暮,壮士末年。

知瑶指着虽死不倒的赵将道:“能让我两万大军顿足于城下,守了一天一夜不失,了不起,我想知道他氏甚名甚。”

豫让行礼道:“俘虏说,是一个赵氏师帅,名为伍井,是赵无恤在国内时就追随他的亲信,原本是个区区庶民徒卒,却一步步被提拔到现在的位置。”

知瑶点了点头:“赵无恤有些眼光,你对此人很敬重?”

穆夏站得笔直:“此人乃国士,我结果了他,也希望能厚葬他。”虽然各为其主,但忠士也会惺惺相惜啊。

“准了,就用军中为大夫准备的棺椁,将他埋了吧。”知瑶身上还残留着一丝贵族的气质,对勇敢的战败者,他也会给予一定的尊重,这种态度让他颇得士心,比中行寅、范吉射要强许多。

“但首先,要将这杆他拼死守护的大旗放倒!”知瑶和豫让同时抬头,赵氏大旗还悬挂在最高处,染上不少血点的旗面在风停后无力地垂下头来,犹如一只折断翅膀的玄鸟。

这就是伍井用生命守护的东西,在它被晋侯和知氏旗帜替换后,也意味着,赵韩联军在太行以西一败涂地:韩氏领地尽丧,赵氏也只剩下晋阳和长子两座孤城。

可知瑶仍未敢有丝毫的轻视,他花了整整一年的功夫,才扫平赵韩在晋国南部各自为战的领地,虽然数次大败韩虎,却从未与赵氏主力交战过。

或者说,赵无恤从未将他看做最主要的敌人,从未重视过他?一股被无视的耻辱在心中涌动。自从七八年前起,知瑶无论在国内做出怎样的成绩,都会被人拿来与流亡国外的赵无恤相比。这一比,就显得他的成就不值一提,人皆言赵氏无恤是太阳,知氏幼孙就是月亮,月亮永远无法和太阳同辉,自己只能在他落山后才能藐视群星……

他一贯不服,一直想奋勇追击,可现如今,却有一丝不自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