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威满意的站起来,喊上李来福,溜溜达达的跟在龚局长身后朝着停车场外面走。
挨到这会,当然不是真的为了等局长请客,没人接手,他们不敢离开现场。
“说说看,你还有什么发现?”
“所有失踪的儿童都是六到八岁的年纪。”
“嗯,这点我们昨天也发现了,谈谈你的看法。”
常威停下脚步,思忖片刻道:“在发现三个孩子之前,我曾经考虑过采生折割。”
采生折割......龚局长想了会才记起来这是什么意思,吓的脑门上冒出一层细汗。
很多人不知道这个词的意思。
《辞源》中的解释,“采生折割”乃是古时候旧社会的一种罪大恶极之行径,不法之徒劫掠孩童妇女,折割其肢体,取其耳目及五脏六腑入药,以从中牟利。
在古代采生折割是一种民间迷信的罪行,多以小孩为目标,在汉代时期的采生折割多用以采集生魂,以祈求愿望得以实现。
宋代发现也有人用采生折割的方式杀人祭鬼。
经过时代的演变, 采生折割又变成了一种残忍的赚钱的方式 。
据说在乾隆时期,苏州市有两人牵着一条“狗”在街头卖艺,此物体型较大,能吟诗作字,以换取围观者的钱财。
后被当地县官知晓,调查发现,此“狗”乃是一个人。
原来,在此人年少之时,被那两个坏人抓走了,坏人将他的身上用针扎满了孔,使其鲜血直流。
然后杀了一只狗,将狗皮剥掉,在那人血流不止之时套上狗皮,从此再也无法分开。
解放前的旧社会,虽然还有人吃人血馒头,但是用活人肢体或者耳目入药的事情已经渐渐销声匿迹,采生折割成了犯罪团伙的敛财手段。
乞丐团伙把人掳走,打断手脚,然后控制着这些人在路边乞讨,靠卖惨来博取同情。
江湖艺人把人手脚砍断,养在花瓶里,利用人的猎奇心理售卖门票。
如此泯灭人性的事件,别说现代,就是在古代官府也无法容忍,一旦发现,就是凌迟处死。
“你怎么会想到这个?”
“一般来说,采生折割,六岁到八岁最为合适。”
看着龚局长清澈的目光,常威耐心解释道:“低于六岁,孩子的生命力不够,容易夭折,超过十岁,不容易控制,所以犯罪团伙一般只要六到八岁的。”
龚局长沉默无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