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燕昭衍三十七年,四月初五。
皇城内外,红绸千里,宾客同庆。
幽、冀、青、并、陵五洲,凡燕国子民无论男女老幼,每人赐布一匹、肉十斤,只为上下臣民共贺一事。
秦王大宴全城,无论三教九流,只要有心祝福之人,皆可进城来饮杯水酒。
太阳渐升,日光愈盛。
春风徐徐,吹动青年鬓角。
秦王冠上的蛟龙爪捧玉珠,阳光下璀璨夺目。
王诩一个人坐在秦王府阁楼的最高层,也不知在想些什么,不过他身上由将近十万根金丝绞在一起编织而成的大红婚袍正随风鼓荡,远观犹如一片金红色的海洋。
“新郎官不下去做准备,在这里思考什么问题呢?”
名剑太白在白也脚下化作流光,只见他脚步不停,每一步都刚好踩在剑身宽阔处,三步并作两步来到了阁楼最高的这一层。
白也大咧咧地一屁股坐在了王诩身旁。
一眼向下望去,行人如蚁。
“哎哟,地方还挺高,坐在这里吹风应该能挺有感触。”
“现在你我坐着的地方确实不低,仅比能够俯瞰整座城的皇宫大殿矮上一点点而已。”王诩淡笑道。
随即他瞥了一眼自顾自品尝起腰间酒葫芦里美酒的家伙,“今日我大婚,你空手来的?”
“要是我说送你这葫芦酒,会不会现在就把我撵出去?”白也贱贱一笑,“想必你此刻的心情挺复杂,应该正在琢磨着到底让不让眼前这个小子下去讨一杯酒喝。”
“你呀,你呀...”
“好吧,其实礼物在这里。”
白也的语气一转,突然变得认真起来,他将酒葫芦别在腰间,从怀中拿出一枚朴实无华的木簪,双手捧给了王诩。
“双手捧着,居然这么贵重?”王诩接过簪子,仔细端详。
上面没有篆刻复杂铭文,木头中也没有蕴含任何浩然气,看得出它不是一件宝物。
只有两个字刻在簪尾,名曰:胜春。
王诩有些不解,一把普通至极的木簪,需要白也这样的人双手捧着递给自己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