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百一十二章 新物种(一)

甚至方便的话,他还要让小狗带到这边来养一段时间。

或者让黑娃它们出马,到市里狗场去带一段时间崽子。

以保证那些狗崽子卖出去后,到了新主人家里,品性都不会有问题。

这方面。

在王立献和王聚胜养的小狗身上已经得到了证实。

两个狗崽子,跟村里那些小狗站一块,对比不要太明显。

不仅品相好,个子大,小身板极其壮硕,连品性跟脾气也都是一等一的。

很多山里人都知道。

猎狗里面,一般是母狗比公狗地位高。

也容易出好猎狗。

就是因为公狗性躁,母狗多数沉稳心细。

就如同黑娃小金的区别一样。

而陈凌家的小狗,猎性好的同时,小公狗也比别的母狗要聪明心细。

更主要的是听话。

很多公猎狗容易上头。

见了血,主人的话有时候也听不进去。

陈凌自家那些小狗,猎性强的同时,还听话,喂生肉让吐就吐,让松口就松口。

刚开始训得时候,还能忍住不去扑鸡鸭等家禽。

这品性脾气绝对优等。

而这些小狗也不是没有各自的脾气,用后世的话来说,有的是社牛,有的是社恐,有的贪玩成性。

之所以能盖住身上别的缺点,主人发话,就变得专心。

这跟他们本身的血系和天赋关系不大。

主要是从小由黑娃和二黑它们带着的原故。

这种潜移默化的影响,对刚出生还是一片空白的小狗子,影响是巨大的。

尤其二黑不仅是管事精,还强迫症。

它们小时候爬出狗窝,都得一个个叼回去摆好。

不听话调皮了,更是要汪汪大叫,教训一顿。

这样的小狗,能不听话?

称得上一句纪律性极强。

陈凌思索着,拿出笔来,把对狗的安排一一记下来。

至于,那些信件之中,动物园连着发来的几封夺命连环催,让他赶紧把老虎送回去的信件,他是动也没动。

嗯,看到了,不想看。

至于周卫军他们几个好友的问候信,也是推后再看吧,没啥大事。

晚上没啥事了,睡前看一看,看完就趁热打铁写回信。

收拾收拾信件,准备出去吃饭,余启安说今晚要露一手,弄一个肥肠排骨鸡。

也就是猪大肠、排骨、还有鸡肉一锅炖。

不过嘛。

陈凌不信任他的厨艺,还是要自己动手的好。

“嚯,好家伙,你们什么时候围过来的!”

陈凌刚起身要出去,就发现周围一双双好奇而懵懂的眼睛在看着他。

豺狗子、豹子、山狸子……

鸟雀、雉鸡……

“哗啦啦。”

树上和树下一阵响动,落叶纷飞,是看到他望过来,动物们全都飞跳着逃离。

“哈哈,敢偷看我,被我发现了还想跑?”

陈凌一招手,两只豹子倒退着飞回他身前,母豹子圆溜溜的猫眼带着惊恐,断尾的公豹子早已经习惯了,感受到熟悉的一幕,反倒放松下来,翻着肚皮,等着陈凌蹂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