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家伙也是可怜,三岁大小的模样,连件衣服都没有,就那么光溜溜的站在众人面前。
为此,林依然先是冲着张文彻横眉竖眼的一顿数落,之后又从自己的衣服中,翻找出一件淡紫色的长衫,用手撕扯了几下,长衫立马变成了一件短褂,将之套在了成才的身上。
剩下的布料,从中挑拣了块大的,顺着小家伙的肚皮围成了一条裙子,遮盖住了羞处。
这一身打扮,再配上成才多日不曾修剪的长发,完全是一副小女娃的模样。
小家伙上下扯了扯自己的新衣服,开心的又碰又跳,扑到林依然的怀里撒起娇来。
瞧着两人亲昵的样子,张文彻撇了撇嘴,心里腹诽,这小东西老往干娘怀里钻是什么意思?
将来指定是个好色之徒!
为了不让干儿子染上歪风邪气,他急忙伸手拍了下小家伙的后背:
“你不是要找东西么?这是不打算要了吗?”
经过干爹的提醒,成才这才从温柔乡中转醒过来。
他立马从林依然怀里蹿出来,站在原地揪起鼻子使劲的嗅了嗅,而后直奔着二楼深处跑去。
瞅着他远去的方向,张文彻连忙抬脚跟上去,他是担心成才跑丢了,毕竟,这小子才三岁的智力。
商行二楼一般都设有书房,供高层人士阅读练字使用。
书房内,成才东闻闻,西嗅嗅,最终在一堆散乱的文房四宝中,拾起来一支毛笔。
他双手端着毛笔来到众人身旁,将手中的毛笔递给干爹,然后叽叽喳喳的叫了几声。
张文彻接过毛笔,瞅了半天,也没看出个所以然来,遂一伸手,将其又递到了林依然的面前。
撇了对方一眼,林依然接过毛笔,仔细端详起来。
作为仙域曾经有名的画师,对于毛笔,她还是略有研究,毕竟,笔的材质和做工质量,对于画师作画至关重要。
一上手,她立马发现了不同:
“你们看,这笔所用的毛,你们可认得?”
她这么一说,张文彻赶紧伸手试探,随后缓缓蹙起了眉头。
自己刚才只看笔杆的材质去了,并未仔细观察笔尖,用手一试,问题还真出在笔尖上。
一般毛笔所使用的都是爆齿狼毫,眼前这支笔上的毛,乍看像是狼毫,可经过仔细辨别,就会发现,是用其他什么毛略加浸染的仿制品,根本不是狼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