毕竟土豆摊旁边,可是有好几十号人围在那里。
几个如狼似虎的精壮干员,马上向着案发现场扑来。
其中一个年纪较大的中年干员,快步走到手上拿着那台摄像机的李潇身边。
“你好,我们是隶属于双流区的警卫室干员。”
“我叫林长明,四级干员。”
“请问是你报警说这里有人贩卖,添加了违禁物品的食物吗?”
见到心心念念的警卫司干员出现,他的视线立刻从自己那可爱的摄像机上移开。
“没错,是我报的警。”
说完他手指着平躺在摊位后面的秃头大叔。
林长明看到脸颊肿得老高。
似乎已经完全没有了意识的驼背大叔,脸色变得不太好看。
作为一个执法者,他最不喜欢的就是有人在他面前违反法律。
他皱着眉头环视了周围的人一圈。
视线最终落在了身高体壮的李潇身上。
他语气有些不善:
“人是你打伤的?”
他可不管到底是谁报的警报警的内容是添加了违禁物品,诱惑是缺斤少两。
在他一直的观念里,犯罪嫌疑人或许有错。
但报案的群众,绝对不该动用私刑。
况且这件事情的情况到底是怎样。
现在的案情,完全是报案人的一面之词。
到底是不是添加了违禁药物都有未可知。
然而他看到的却是已经有人被打倒在地。
听出了中年干员语气中的冰冷。
李潇连忙解释:
“是这家伙刚才想要用热油泼洒周围的围观群众,以及我自己。”
“我是下意识地丢出了我手上的摄像机。”
“由于是下意识丢出去的,用力可能稍大一点。”
“而且恰好打中了他的下巴,所以他才晕过去。”
“我这里有原证物证可以证明绝对是他事先动手,我这最多只能是正当防卫。”
“他这身子骨不行,晕掉了也不能怪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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